第九章 还是算了吧(第1/3 页)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大凶险是为灭国。对于一个人来说,大凶险是为亡命。躺在狗肉铺里间苏屠狗中午休息的那张冷硬铺板上,方解睡的格外香甜。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加了三味极珍贵药物的梨花酿威力太猛,还是他这太怂了些竟是醉的没了知觉。脸色红润,不时露出淫-笑,看样子也不知道梦到了什么旖旎之事。
青衫男子看了看方解的小腹,抬起手放在上面按了一下。看似平淡无奇,但睡梦中的方解身子却好像大虾一样弹了起来。身子弹起又重重的摔在床板上,震的床板都嘎吱嘎吱一阵响动。可不知道为什么,他依然没有醒过来。
“咦?”
青衫男子眉头微微一皱,眉宇间露出一抹厌恶:“比起之前的手段,多了几分变化,也更恶毒了些,这东西今日若是不破开,只怕过不了子时就会把他榨成一具干尸。料来是存了后手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人喂他药。他体内那东西已经要破壳,一时三刻之内就能直入脑际,一旦占了他的脑子,他就变成了行尸走肉。”
苏屠狗蹲在一边抽着土烟点了点头:“我能看出些许门道,却不知道这是哪家的恶毒手段。这样的伎俩,多出自南疆……真想不明白这小子有多大来头的一个仇家,十年前我见过一次……现在想起来还一阵后怕,那一场厮杀,死了太多人了。”
青衫男子嗯了一声,脸色没有一丝变化:“我只能保住他的命,只怕身子比以往还要虚弱一些。没有合适的药物,终究只能以硬手段震碎了那毒蛊。”
“已经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老板娘杜红线轻声说道:“这孩子整日嘻嘻哈哈的像个纨绔,怕是自己也知道些什么,眼神背后总是有些忧伤让人心疼,能遇着您,是他的造化。只是我和屠狗闲来无事的时候也查过,他似乎没有什么背-景,三年前孤身一人到了樊固城,要饭似的,举目无亲。头脑倒是极好用,三年,便成了樊固第一号炙手可热的人物。”
“其实你们夫妻联手,也能保住他的命。”
青衫男子淡淡道。
苏屠狗怔了一下,摇了摇头:“不想再管闲事了,我们两个在这樊固城隐居了十年,日子过的平淡,可也踏实。破了这毒蛊,说不得引出背后的人来。打打杀杀,真没什么意思了。”
“十年前你断了一指。”
青衫男子看了看苏屠狗的右手:“没了拇指,便没办法握刀。”
“怕的不是不能握刀,也不是招惹麻烦,而是不能再等到您。”
苏屠狗在地上敲了敲烟袋,缓缓站起来肃然道:“留着这条命,还得让您驱使。”
青衫刀客从怀里取出一个瓷瓶,拔开塞子就冒出来一股子清香。他从瓷瓶里倒出来一颗翠绿色的药丸,捏开方解的嘴巴塞了进去。这药丸看起来如一颗珠玉般,晶莹中透着一股微弱的淡淡金色光泽。
“小金丹!”
苏屠狗脸色一变,眼睛骤然间就睁的溜圆:“这东西,能换三千两黄金。”
“十年前先生给了一些,我却一颗没有吃。”
青衫男子把瓷瓶丢给苏屠狗:“留着吧,你会用的到。”
“您一向不喜欢借助药力外力。”
苏屠狗没拒绝,将瓷瓶递给妻子:“好好收着,一定用的到。一粒小金丹可以活一命,多一命,咱们就能多为恩人效一次力。猫有九命,有了这小金丹只要不是被震碎气海丹田,也能续命。”
杜红线郑重的收好,也没有说一句客气话。
“不需要你们出手,只需把我送到地方就行了。”
青衫男子又看了一眼方解,把挽着的袖子放下来缓步走到门口,外面已经彻底黑了下来,能看到一轮皎月挂在东边天穹上。他走到门口之前将那半壶梨花酿拎起来,以皎月为菜喝了一口酒。
“这酒不可牛饮,只可细品。留着吧,慢慢喝。”
他将酒壶绑在自己腰畔,看向苏屠狗说道:“天下御马之术没有人比你强,你把我送到地方之后就赶回来,你们夫妻换一个地方隐居,在清乐山我留下一段善缘,你们去了,萧一九会给你们安排好。那些人的手伸的再长,有两个地方他们也极难伸的进去,一个是长安城,一个就是清乐山。”
“我需要保存体力,尤其入了域外之后多凶险,能走到那个地方消耗也必然太多,与那人一战本就没有几分把握,我不能浪费一分力气。所以,屠狗,我需要你送我过去。一路上遇到的,你来帮我除掉。”
“不!”
苏屠狗急切道:“十年前那一战您身边有我们二人,十年后这一战,怎么能没了我们?我怕死,但我最怕的是不能战死在您身旁。”
“大隋若是再少了你们两个,江湖上更势微了。外敌强大,总得有几个能镇得住场面的。不能指望着清乐山那些牛鼻子,一旦和朝廷有了关系便多了许多顾忌,也沾染了一身俗气,俗气重了就少了血性……我到了地方之后能杀几人就杀几人,给你们留下的压力也就轻些。不必再争……再争,我便独自去了,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