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出征大名府(第2/2 页)
最终没有带着大队人马进入快活林。
这里虽然不是县城,但是距离并不远,并且已经发展至此形成了镇集,那么理论上超过一百人的军伍路过可以,但若要停留驻扎,一般通行规则是要取得知县老爷的许可,否则可以套上扰民的嫌疑。
对于高方平问题虽然不大,不过沾染军伍的事不论在哪朝哪代都相对敏感,就怕遇到较真的人,那么难免会有些小麻烦。
于是高方平凑近徐宁道,“安排一下,全部军伍,包括富安,在快活林之外驻扎,不得随意行动,切记不能进快活林骚扰,就于此处安营扎寨。由你换便装,单独随我进入就可。”
“使得!”
接下来徐宁安排了两个都头,吩咐诸多事宜,让他们安营扎寨生火造饭,不许喝酒。
并且又传达了高方平严令,行军期间除了不许喝酒外,不许吃别处的任何饭食。
这是铁律,必须养成习惯。否则这世道绿林贼子如此之多,胆子也都很大,半斤蒙汗药便可让人栽了跟头。
除了自己造饭,两都人马也必须轮换着来。一都造饭的时候另一都禁戒,等吃饱喝足又安然无恙,轮换另一都吃饭。
如果违反命令,都头的脑袋会被砍下来……
换上了便装的徐宁就像个家仆护着读书人小少爷云游一样,跟着高方平走走停停,观察着发展的颇为繁荣的客栈酒肆。
随即高方平皱了一下眉头,这里并没有巡检司班房。
在大宋的制度中,有许多类似这样的市镇,形成市镇后又达不到建城立县的地步,那么通行规则是县衙会派人来设立一个堂口,维持秩序以及收税,那一般叫做“巡检司”,归属县尉管理。巡检司的人叫土兵,不是厢军也不是禁军编制,乃是县衙的“协勤”编制。
“衙内有何不妥?”徐宁好奇的问道。
高方平喃喃自语道:“施恩太贪财了……难怪他将来会被蒋门神收拾。这里没有巡检司的土兵坐镇,说明快活林不在大宋编制中,施恩不但赚着明钱,还在私吞原本属于县衙的税钱。”
当然也不奇怪,所谓吞没税费的事大宋真不少。
但这么有代价,导致施恩的酒楼被蒋门神抢了也只有闷声。算是黑吃黑,所以明明施恩是个官二代,却只有怂恿劳改犯狠人武松去抢回来,而不是去县衙或州衙打官司。
蒋门神虽然是孟州兵马都监的人。但如果施恩真的依照规矩报了税,有县老爷支持,他张都监是不敢和知县对着干的。
的确是都监官大,但知县乃文臣,皇帝的特派员,在大宋的环境下,一般只要不涉及生死问题,必然是要避让文臣避免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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