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车厢里有黄瓜?(第1/2 页)
如果有人问dc世界中最苦逼的职业有哪些?
在哥谭市当个好警察就是其中一个答案。
在哥谭市,想当好警察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你看阿卡姆疯人院的效益有多好,就知道这座城市有多么堕落。
帮派、毒品、走私、黑市交易遍布每一处社区,在那些偏僻的下水道里,经常能找到陌生人的尸体,污秽脓疮扎根在城市当中,已经和城市结为一体,没人能把它们分开。
就在这时,蝙蝠侠出现了,以强有力的姿态打击犯罪,成了城市的希望之光。
尽管他喜欢带黑皮头套、行踪神秘、手段也有些残忍,仍挡不住民众的热情,很多哥谭市居民把蝙蝠侠当成了救星,认为只有他才能把哥谭从犯罪的泥沼中拯救出去。
除了警察!很少有警察喜欢蝙蝠侠,工作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名声。
蝙蝠侠的新闻越多,警察的名声越臭,渐渐就成了众人口中的酒囊饭袋,尤其在网络上,打开showme官网,随便找个蝙蝠侠的帖子点进去,痛骂哥谭警察的话永远排在头几行。
什么无能败类、gay佬、饭桶等等等等。
坏话听得多了,心情自然不好,但心中的正义感却让他们不得不竖起大拇指,因为蝙蝠侠做了他们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就像抓住阿杜桑,
“队长,真要动手吗?”
吉姆·戈登紧紧握着手机,显得很挣扎。
拉米瑞斯挣开同伴的手,上前道,
“我们可以和他见上一面?”
吉姆一怔,“什么意思?”
拉米瑞斯饶有深意地说道,“局长的命令是让我们控制车和车内的通缉犯,他提供了地点,但没有提供通缉犯个人信息,也就是说,驾驶兰博基尼的人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通缉犯,关键在于我们怎么操作。”
吉姆恍然大悟,其他警员也反应过来,刚才只顾想蝙蝠侠,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忘了。
局长只说抓国际通缉犯,但没有说名字!
国际通缉犯那么多,他们怎么知道是哪个?抓错了怎么办,谁负这个责?
想通这点后,吉姆瞬间来了精神,在脑袋里思索该用什么语言把事情糊弄过去。
汉克皱眉道,“可是车内是阿杜桑啊!局长要是知道我们把阿杜桑放了,绝对不会绕过我们。”
拉米瑞斯咳嗽一声,
“你告诉你车里是阿杜桑了!”
汉克一愣,立刻竖起大拇指,那叫一个佩服。
拉米雷斯继续道,“警察办案要讲规矩的,不能只听一面之词,他说车里是阿杜桑,我们就信?总要见面谈谈。”
“队长,我们应该派个人上前交涉,顺便探明车内的情况,如果真的是阿杜桑……”
话到这里,已经没有必要说下去,他们虽然很不爽蝙蝠侠,但要在放走蝙蝠侠和营救毒枭之间做选择的话,肯定选前者。
吉姆抽了几口烟,把烟头丢在地上用力踩一脚,
“我来吧!”
“不行,你不能去!”
拉米雷斯也是摇头,
“你是指挥,让我去吧。”
吉姆摇摇头,“你们担不起那个责任,只能我来。”
“我觉得还是不妥,万一车里不是蝙蝠侠……”
吉姆摘下枪套、手机放在车盖上,
“不管是不是蝙蝠侠,都要去一趟,当警察怎么会没有风险。”随即打开喇叭,高声道,“我是哥谭市警长吉姆·戈登,我身上没有携带任何武器和通讯工具,先生,我想跟你谈谈,请不要开枪。”
吉姆·戈登高高举起双手,漫步向兰博基尼走去。
看着不断接近的人影,艾米丽本能地握住手枪,她不相信警察,尤其是哥谭市的。
卢克摆摆手,示意她不要多心,眼睛盯着前面的身影,表情多了一次古怪。
吉姆·戈登!
蝙蝠侠的老搭档,未来的警察局长,记忆中他好像有个智商很高的女儿,也不知道上高中了没有。
既然是吉姆·戈登,有些话可以谈。
卢克摇下车窗,露出半只手的缝隙,把事先为阿杜桑准备的手铐丢出去,
“带上这个,不要有任何想法,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吉姆·戈登没有犹豫,捡起地上的手铐戴在手腕上,谁知链扣刚合上,表面冒出无数电流,电流顺着手臂向上攀爬,整条胳膊都麻了。
吉姆大惊失色,本能地挣扎起来。
卢克出声道,“电流只是暂时麻痹你的双手,不会要你的命,现在你可以过来了。”
吉姆·戈登轻吸口气,暗道对方谨慎,居然想到这种方法,双手经过电流冲击,酸麻得厉害,抬都抬不起来,更别说动手了。
怀着复杂的情绪,吉姆走到车窗前,想要透过车窗观察里面的情况,瞄了几眼,无奈地低下头,对方也太小心了,居然用单透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