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逆天的付费率(第3/3 页)
“直呼好家伙!刚才编辑告诉我,《诛仙》百分之百的付费率!”
“卧槽,真的假的?”
“编辑说的能有假?我靠!还让不让我们活了啊!”
“说实话,诛仙写的是真几把好!!!转化率这么高,和他上架卡点有关……特么,把几个高潮点堆在一起,然后在最紧要的地方断章。你忍得住不往下看?”
“只能说牛皮!”
“乌贼是永远的神!!”
“网文界传说啊!”
因为《诛仙》的订阅数据太过吓人,有作者写了帖子发到网上。
也因为写死碧瑶,有读者在网上热议。
《诛仙》成功登顶热搜。微博下书迷都在发表自己对《诛仙》的看法。
“《诛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小说,没有之一!”
“爱死雪琪和碧瑶,但是,为什么要写死碧瑶?好哭!”
“期待乌贼把碧瑶写复活。”
“《诛仙》文笔牛逼,剧情牛逼,简直是文学经典!”
然而这条文学经典一出,顿时便有人开始酸了。
“文学经典?哈哈!你怕是对文学有什么误解?网络小说有什么文学性可言?都是娱乐大众的!写网文的作者文学素养真是……哈哈,我都不好意思说!”
“至于把一本网络小说捧得这么高?至于把乌贼捧得这么高?”
“把诛仙与文学相提并论,简直是侮辱文学二字!”
“依我看啊,作者也不过是个二五仔,除了写网络小说,也写不出几个正经的文字来。”
发表这一通言论的,是一个叫余文的学者,是一个写实体出版的作家,至少他的微博是这么写的。
但可能他自己都没想到,
这一番言论,引起了《诛仙》读者的口诛笔伐,一场关于‘网络文学’和‘文学’之争的战争,骤然打响……
ps:关于《诛仙》,要不要以这样的形式来写。纠结了很久,最后还是按照这样的方式写出来了。大概是看过好几遍这本书吧,每次看前面都满是欣喜,后半部分满是遗憾。所以,就这么写吧,和大家怀念一下这本书,希望大家不要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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