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1/3 页)
孝昌皇帝天性板正,不喜声色丝竹之属,连累得明宗朝四十年养留下来的一大班子太乐丞乐工都被裁得只剩不到一半,人数仅仅只留祭祀、庆典或是国宴的乐舞之用。皇帝更不希望太子沉迷靡靡之音玩物丧志。李承煜乖,听他太傅太常令郭朗的话,这几年便克制欲望,强令自己不碰这些,私底下最多只在东宫女眷操琴吹箫之时下场充当指导,权当过个瘾罢了。
而人之天性喜好却是难以改变。
所以菩珠断定,奏他最欣赏的凤凰台曲,就是吸引他注意力的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若再故意于拂弦时扫错关键曲部,一天不行,那就两天,两天不够,三天之后,必会勾得他心痒难耐按捺不住现身相见。
步步都在她的预料之中,连蜂儿这种无知小虫也是如此凑趣,在最恰当的时刻翩然而至助力于她,眼看她就能顺利实现自己先前定下的初步小目标了,谁知凭空出现如此一个意外转折。
菩珠睁大眼睛,和那个兀自远远负手而立冷眼望着自己的人四目相对着,心里又羞又愤,桃花腮都唰地一下涨成了猪肝红的颜色。
“看看看看!是我打死的!”
耳边传来小王子得意的嚷声,菩珠打了个激灵,顿时回过神,知自己失态了。
这是在干什么?不过一个小小意外而已,怎能在这人的眼皮子底下如此失态?这岂不是坐实了自己在心虚?
连这一点都过不去,还谈什么日后?
她立刻收回目光,转过头。
小王子正在向她晃着肉手,展示那只业已惨死在他手下的蜜蜂,满脸邀功之色。
菩珠掩饰地抚了抚鬓发,低声道谢,倒也正合她此刻应当有的惊魂未定之态。
小王子跟着秦王李玄度是今日到的郡城,太子亲自出城迎回来的。
这边春池花树,美人如玉,他却突然这样蹦出来,扰了自己和这初识的小女郎抚琴论乐,太子心中颇觉扫兴,但对着这个论辈分是自己小叔叔的顽童,却也不好表露,秉了顺着他哄便不会错的原则,笑吟吟地道:“竟是怀卫!你怎来了这里?”
怀卫瞥了眼面前这个方才幸得自己大力拯救才免于蜂蛰之苦的女郎,咳了一声,神色转为庄严:“岂可无礼!难道太子不应当叫我小叔叔?”
李承煜怎肯叫如此一个塞外来的黄口小儿为叔叔,尤其还当着这小女郎的面,打着哈哈:“杨都尉今夜设宴为你接风,我看时辰也差不多了,你来了这里,可告知过皇叔?当心他寻不到你着急!”
怀卫撇了撇嘴,示意他看自己的身后,嘴里嘟囔着:“一步路也不许我一个人走!撒个尿都要在我后头盯着!早知如此,我还不如待在银月城里好玩呢……”
太子这才看到李玄度,微微一怔。
他的这位皇叔,比自己只早生了三四年而已。
八年之前,当十六岁的秦王在京都踏马天街恣意作少年游时,太子还只是晋王府里一个不为人注意的普通的未成年皇孙。
对这位人生跌宕大起大落,直到如今在背后还被人诟病逼宫谋逆犯下死罪却因了命好得到了皇祖赦罪的皇叔,太子李承煜的感情十分复杂。
李玄度在获罪前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直都是李承煜仰望并且崇拜的人物。
十六岁就能担任北衙禁军鹰扬卫的将军,没有真本事,哪怕贵为皇子,也不可能号令得动那一群堪称精英里的精英将士。
他不但坐稳了位子,当日,仅仅凭了一面如他亲临的令牌,人都没有露面,竟能叫最忠于皇帝的亲兵也背叛了皇帝。
需要何等的个人魅力,才能做的到这一点?
于公如此,于私,少年皇叔也很照顾他们这些皇孙们,常带着他们到太苑,亲自教他们骑马、射箭。皇祖父给他的各种赏赐和稀罕宝贝,也经常会在第二天就转到他们这些皇孙的手中。
李承煜记得他对自己尤其照顾。那时在诸多皇孙里,自己虽然年长,但因为从小就惧怕管教严厉的父亲晋王,性格内向而软弱,有时甚至会被年纪比自己小的楚王府皇孙欺负。记得有一次,恰好被他遇到,他还帮自己教训了楚王府的皇孙。
那时候,这位鲜衣怒马的少年皇叔在他的眼里,是犹如神祗一般的存在。
自然了,都是过往了。
虽然即便到了现在,李承煜有时回忆当年他带自己到太苑射猎麋鹿的日子,还是觉得有些怀念,但也仅此而已,现在更多的,心中只是剩下了遗憾和戒备。
自己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这位皇叔,也早不是他从前那位少年皇叔了。
从他变成野心家,事实背叛皇祖父的那一天开始,太子就知道,自己的偶像是倒塌了。
李承煜一顿,脸上很快露出笑容,走过去叫了声“四皇叔”,语气恭敬。
“您何时也来了这里?”
李玄度含笑,朝面前这个小时候常跟在自己后面跑的侄儿点了点头:“方才转个身便不见了怀卫,我怕他闯祸,找了过来。”
李